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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15.如何理解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供稿:宣传部(文明办)发布日期:2024-11-04浏览次数:10

编者按: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此次全会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最重要的成果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一书,并由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着重对百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本专栏将定期推出问答内容,以便于学习、贯彻、传播。

如何理解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决定》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这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市场准入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8年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逐步建立,清单历经3次动态修订,事项大幅缩减。“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确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稳步开展,一批人民群众关心、企业关切的典型准入壁垒有效破除。海南、深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等放宽准入政策措施出台落地,市场准入制度体系逐步建立,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要看到,市场准入制度还不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不健全,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执行存在不足,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规则标准不明确,准入环境有待优化。伴随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构建高标准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破除各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市场隐性壁垒,推动实现公开公平市场准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高各类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可预期性,充分释放经营主体活力,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为新业态新领域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新业态新领域更好更快发展,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要强化宏观统筹协调,持续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推动市场准入制度框架更加完备。一是加强市场准入制度顶层设计,推动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新体系。二是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清单事项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和增设准入条件,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三是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实施宽进严管,放开充分竞争领域准入,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对关系国家安全和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法实施准入管理。四是创新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路径,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实施方案,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五是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以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检测认证、数据体系为抓手,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分批制定和推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做好特别措施的落地实施,及时进行政策评估和推广应用。六是加强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和监督管理,加强准入效能评估,实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强化准入监管,建立与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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